根据《安徽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(试行)》(皖工办[2020]13号),《滁州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滁工{2020}114号),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(试行)(全总工〔2020〕270号) 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走访核实,集体研究,现将县总工会拟上报的困难职工为2021年医疗救助对象,人员相关情况公示如下表,时间:五天,若有异议和情况反映。
请致电:2304151
总工会帮扶中心
2021年1月 11日
总工会2021年困难职工医疗帮扶实名制公示表.xls